廣東:辦理入住手續后 空置房屋也應交物業費
如今,一些手頭上有一定資金的人士會選擇房產作為投資產品。這些房產購買后通常不會急于轉手。不過,房屋雖然空置在那里,沒有人使用,但同樣需要繳納物業費的。
《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中對此類情況有明確的規定,“物業買受人應當在建設單位交付物業后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管理區域尚未出售或者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按照該物業區域同類物業的標準全額交納。建設單位出售物業時,不得承諾或者約定減免物業服務費用。建設單位已經承諾或者約定減免的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也就是說,物業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前發生的物業管理相關費用,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物業竣工驗收合格交付業主后發生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業主承擔。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開發建設單位在房屋竣工交付業主后,不管是否居住,都應承擔共同管理和維護的責任。因此,空置房的業主也應當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陳艷梅)
來源:番禺日報 http://pyrb.dayoo.com/html/2015-10/23/content_30351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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